施工组织/安全保证措施
作者:cyzmsj           时间:2020-11-10 09:38:40

9 安全保证措施

1、 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的方针。

2、 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,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,做好自检记录,接受发包人、监理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,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。

3、 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,并做好记录上报监理,并按责任书的内容督促落实。

4、 生产班组()在接受生产任务时,应同时组织班组()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,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,班组()有权拒绝接受任务,并提出意见。